《通用硅酸鹽水泥》等19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已經進入報批公示階段
日前,工信部官網發布了《平板玻璃》等19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近年來引起水泥行業高度關注的GB175《通用硅酸鹽水泥》修訂報批稿和GB31893《水泥中水溶性鉻(Ⅵ)的限量及測定方法》第1號修改單均在公示之列。其中《通用硅酸鹽水泥》修訂稿將代替GB 175-2007版,建議2020年10月1日頒布實施,過渡期為6個月。中國水泥協會標準和質量專業委員會根據公示的標準報批稿和編制說明,對新舊版《通用硅酸鹽水泥》進行對比,與 GB175-2007 及第1號、第2號、第3號修改單相比,新標準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將“條文強制”修訂為“全文強制”
通用硅酸鹽水泥作為結構性建筑的主要原材料,其質量的合格與否涉及建筑 物的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所以標準修訂為全文強制性。
二、標準中引用了一些重要標準。
(1)增加了GB 31893《水泥中水溶性六價鉻(VI)的限量及測定方法》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對人身健康的問題越來越重視。為了保證人身健康,本次標準修訂將水泥中水溶性六價鉻(VI)和放射性列為型式檢驗的內容。(2)增加了GB/T21371《用于水泥中的工業副產石膏》GB/T21371-2019《用于水泥中的工業副產石膏》明確了工業副產石膏對水泥性能的影響要求,并規定了pH值、放射性物質限值等指標的要求,以試驗證明對水泥性能是無害的。(3)增加了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對人身健康的問題越來越得到社會重視。為了保證人身健康,本次標準修訂將水泥中水溶性六價鉻(VI)和放射性列為型式檢驗的內容。(4)增加了GB/T×××《粉煤灰中的銨離子含量的限量及檢驗方法》隨著我國環保要求的提高,熱電廠脫硝全面展開,但同時帶來粉煤灰中的銨殘留的問題,并影響水泥混凝土的性能。為此,我國對粉煤灰中的銨離子含量進行了限定。(5)增加了GB/T 35164-2017《用于水泥、砂漿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6)水泥組分測定改為“按GB/T 12960《水泥組分定量測定》進行”通用硅酸鹽水泥組分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水泥組分測定方法直接采用 GB/T12960國家標準,以解決第三方和第二方檢驗的需要;同時,促進水泥企業加強水泥組分的控制。(7)增加了型式檢驗和檢驗頻次的要求,以及判定規則在水泥出廠中增加了“水泥出廠時,生產者應向用戶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材料。質量證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鉻(VI)、放射性、壓蒸安定性等技術指標的型式檢驗結果,混合材摻量及種類等出廠技術指標的檢驗結果或確認結果”的規定。
三、對水泥組分進行了細化和調整
(1)將普通硅酸鹽水泥允許替代組分改為“0-5%”的“本替代組分為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石灰石、砂巖、窯灰中的一種材料”;(2)將礦渣硅酸鹽水泥允許替代組分”改為“0-8%”的“本替代組分為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粉煤灰、火山灰、石灰石、砂巖、窯灰中的一種材料”;(3)將復合硅酸鹽水泥中修改為“本組分材料由符合本標準的?;郀t礦渣、粉煤灰、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石灰石、砂巖中的三種(含)以上材料組成。其中石灰石和砂巖的總量小于水泥質量的 20%”以及“0-8%”的“本替代組分為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窯灰”;
四、對水泥混合材料標準要求的修訂
對?;郀t礦渣、粉煤灰、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等提出了具體的技術要求;
取消了“活性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
將“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鋁(質量分數)應不大于 2.5%”改為“石灰石、砂巖的亞甲基藍值不大于 1.4g/kg。其目的是限制粘土量。
五、修訂了部分技術指標要求
(1)取消了復合硅酸鹽水泥的32.5、32.5R強度等級根據第1號和第3號修改單,取消復合水泥的 32.5(R)強度等級。將硅酸鹽水泥的氧化鎂(質量分數)由“≤5.0%”改為“≤6.0%”。同時增加了“壓蒸安定性合格”的要求,并作為型式檢驗的參數之一。將氯離子(質量分數)由“≤0.06%”改為“≤0.10%”。修改為“當用戶要求提供低堿水泥時,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增加了水泥放射性核素限量和測定方法;通用硅酸鹽水泥細度修改為“硅酸鹽水泥的細度以比表面積表示,不低于 300m2/kg、但不大于 400 m2/kg。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火山灰 硅酸鹽水泥和復合硅酸鹽水泥的細度以 45μm 方孔篩篩余表示,不小于 5%。當有特殊要求時,由買賣雙方商議解決”。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工信部網站通知要求,公示時間截止至2020年5月29日。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平板玻璃》等19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9日
公示意見反饋郵箱:KJBZ@miit.gov.cn
聯系電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平板玻璃》等19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工信部鏈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7281310/c7897492/content.html